建协〔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8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21年8月15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
3、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进行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
2、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cn)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3、申报程序说明见附件3。
4、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汇总后寄送至我会。
5、网上传输开启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网资料和书面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联 系 人:齐 馨、崔旭旺、邢建锋
联系电话:010-68118684、68118650、6811866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1、2020~2021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单位承诺书
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程序说明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