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入会申请相关说明
一、本会的会员种类: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从事与建材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业务并经国家批准依法取得独立
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新型建材、商业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
(二)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行业发展。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相关资质证书。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秘书处审核其入会资格;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六、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与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七、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八、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九、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的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十、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