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建材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向专业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促进建材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业队伍的成长和发展,规范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依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包管理规范》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由建材工程建设评选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评选工作
第三条 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部级)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四条 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每两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评选。
一、凡在开展评选通知印发之前已执行完毕的国内、外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为: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工程管理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主要合同形式为:项目管理承包合同(PMC)、项目管理服务合同(PM)、设计加技术服务合同(EPM)、(EPC)开口价等合同形式。
(二)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合同形式为: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即交钥匙工程、设计---建造工程(主要指建筑工程)承包(D—B)、设计----采购工程承包(E---P)、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程承包(EP---CM)等合同形式。
二、以中方为主的中外合作的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申报单位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三、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申报单位代表业主管理的工程项目已完成移交,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四、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并取得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文件。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全事故。
六、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按同等条件申报。
第七条 申报优秀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申报单位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
三、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工程项目已完成移交;合同约定的缺陷通知期限已满或交付使用1年以上。
四、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五、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并取得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文件。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全事故。
七、申报企业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按同等条件申报。
第四章 评选标准
第八条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工程项目管理一等奖:申报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项目管理合同明确规定了管理范围、管理目标(至少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承包商承担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等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项目按合同目标执行,成效突出。对推动行业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具有示范作用。
二、工程项目管理二等奖:申报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项目管理合同明确规定了管理范围、管理目标(至少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承包商承担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等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按合同目标执行,成效显著。
第九条 优秀工程总承包奖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工程总承包一等奖:申报单位与业主签订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项目按合同执行,效果突出。对推动行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具有示范作用。
二、工程总承包二等奖:申报单位与业主签订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项目按合同执行,效果显著。
第五章 申报材料
第十条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管理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提供10份,并提供电子版。
二、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论述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内容提要详见附件2),提供1份。并提供电子版。
第十一条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提供10份。并提供电子版。
二、优秀工程总承包综合论述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内容提要详见附件4),提供1份。并提供电子版。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每个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优秀项目奖,并不得向同级别其它评选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 评选活动三个月前,由协会秘书处向申报单位印发通知,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报送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优秀奖申报文件。
第十四条 “专委会”依据本评选办法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审定后,在中国建材工程资讯网上公示15天,最终评审结果经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审定并印发结果的通知。
第十五条 获得优秀工程项目管理一等奖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一等奖的,可由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评选。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回访。
第七章 奖励
第十六条 获得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奖及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的项目,由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向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第十七条 建议对获奖项目的主要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表彰,并将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建材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